向公司请事假,比如照顾自己的小孩或生病的父母,却因此被老板开除。
被雇主解雇,首先一定可以申请失业救济金。
雇主有50名以上的员工,法律规定必须留职停薪,并至少给12周假期照顾病人。
雇主员工少于50人的情况,员工被非法解雇,可以向律师咨询情况,看是不是存有非法的情况,并申请失业救济金。
法律没有规定雇主必须给员工带薪病假,假日薪资和假期,换句话说老板可以什么都不给。
只是现行法律规定,员工一年要有3天的带薪假。
如果是小时薪员工,每工作30小时,可以累积1小时病假。
但老板可以规定一年最多可以使用3天24个小时的带薪病假,之后就是不带薪的病假。
如果因为使用带薪病假而被解雇或降职,可以对雇主提出报复诉讼或非法解雇提告。
关于事假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不涉及保障事务(比如照顾生病的小孩、父母、配偶),员工需要自行与雇主协商,而法律也不一定会站在你这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