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杰出人才移民时如何排除无效和不利证据
每年美国颁发大约14万张给职业移民相关人士,自从1990年开始,美国在职业移民绿卡种类里划分了五个档次,而杰出人才EB-1A为第一优先,每年有约4万张绿卡可以颁发。 EB-1A的移民政策主要面向在科学、商业、教育、艺术或者体育运动方面有杰出能力、取得一定成就的外国申请人,并需向美国移民局(USCIS)证明自己在专业领域的成就和贡献即可顺利通过获得永久居留权。 对杰出人才的要求是,要么获得过诺贝尔或奥斯卡等国家大奖,要么能满足移民局规定的十个条件里的三项。 但是,我们该怎么理解这十个条件?在提供满足这些条件的证据时,该注意一些什么问题?如何排除那些无效的、不利的证据? 本期节目中,资深华人律师为您详细解读:申请杰出人才移民时如何排除无效、不利的证据!
视频说明
  • 黄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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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笑生国际律师行创始合伙人。 先后就读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丶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复旦大学和美国圣母大学法学院。  2002年取得纽约州律师执照,具有在纽约各级法院丶联邦纽约南区法院丶联邦华盛顿特区法院丶联邦第第二、第九和华盛顿特区巡回法院丶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执业资格,在拉斯维加斯、洛杉矶和纽约开有分所。  执业范围涵盖联邦刑事辩护丶驱逐出境辩护丶人权丶移民丶中美投资和贸易等,专精解决疑难复杂的移民案件和签证。  从2006年至今,一直代理多起华府移民局高级移民官史菲尔德(Robert Schofield)受贿发绿卡或公民证给亚裔人士案的受害者等重大诉讼案件,成功告赢国土安全部、司法部和国务院,接受过多家中美主流媒体的采访,是洛杉矶华人资讯网的特约评论员 。 黄笑生律师曾在1990年当选上海市普陀区人大代表。2004-2008年任拉斯维加斯华人协会会长,现任名誉会长。著有法律畅销书《状告美国》,于2007年获台湾华侨文化佳作奖,是少数华人律师中由维基百科和百度百科双收录的著名律师之一。